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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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20-10-15

全院师生:

为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,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作用,根据《LD.COM乐动体育(中国)科技公司奖学金评定办法》[学工(2020)53号]文件,新闻传播学院对做好2020—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0 年 10 月 9 日-10 月 28 日。

二、评定对象

我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学生,其中: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才具备评定资格。

三、评定条件

详见院学字〔2017〕46 号文件第二章。相关评定条件补充说明如下:

1.学生的课程学习测评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*100/4,平均学分绩点通过教务系统导出。

2.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中“学年内有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奖资格”指当学年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合格记录,即补考后合格仍不具备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。

新闻传播学院将秉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做好此次评定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