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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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21-10-13

根据学校文件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,为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上级文件和工作流程,我们学院工作程序如下:

第一步:明确各班级评定名额。(10月13日)

第二步:评定方式。(10月14日-10月22日)对于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,辅导员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评定;拟评定单项奖学金的,根据思想品德测评、课程学习测评、发展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评定,并形成各奖项获得者的初步名单。附件2于10月22日下午15:00前上交学院汇总。

院学字「2017」46号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:

(1)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10%以内;

(2)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 20%以内;

(3)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 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30%以内。

(4)单项奖学金设精神文明奖、学习进步奖、科技创新奖、 优秀社会工作奖 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资格:

1.基本素质测评成绩不合格的;

2.思想品德、课程学习、体质健康与锻炼三项测评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;

3.学年内有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;

4.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;

5.其它应取消评奖资格的情况。根据对于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,拟评定优秀奖学金的名单,注意一二三等奖看双排名。(综测、成绩).

第三步:学院公示。(10月23日-10月25日)学院各专业班级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公示3日,若有同学对审议结果有疑问,可向班级辅导员以短信、邮箱等方式咨询反映。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日内予以答复,如情况属实,及时调整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
新闻传播学院

2021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