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日18点于教室6109,新闻传播学院2018级辅导员张一蔓组织并主持了关于“校园贷”以及“大学生金融相关知识”的学习,18级新闻传播学院的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。在讲座上,辅导员张一蔓首先为大家讲述了什么是高利贷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%,应予支持: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%――36%的,法律不予强制保护。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此外,由于大学生对校园贷概念以及分类的模糊,辅导员张一蔓为18级新生们依次介绍了连环贷、多头贷、创业贷、培训贷、刷单贷、裸条贷、借条贷、逾期贷等相关知识。
面对校园贷的重重诱惑,我们应该怎样去保护自己?我们怎样对非法校园贷说“不”?辅导员张一蔓告诉我们应该始终遵守以下4点:1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;2、抵制不良爱好的腐蚀;3、杜绝盲目消费,相互攀比,虚荣心强等不正确的消费观;4、辨别不良广告的的误导。面对校园贷,我们要始终忠于自己,不动摇不松懈不去轻易相信,就不会陷入校园贷的陷阱。
关于大学生金融服务知识你了解多少?辅导员张一蔓向新生们逐条介绍了什么是贷款,非法校园贷的风险,校园贷常见的收费小项目,并且着重介绍了校园贷的危害。校园贷不仅增加学生负担,而且非法活动会大大影响校园安全以及涉及金融诈骗。面对校园贷,辅导员张一蔓要求新生谨记“六要”“六不”,其中“六要”包括通过正规银行申请贷款、根据还款能力适度贷款、认真查看借款合同内容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、讲究诚信及时足额还款。“六不”包括不相互攀比过度消费、不恶意拖欠借款不还、不盲目相信虚假宣传、不与网贷虚假平台线下签约、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、不参与诈骗传销、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。
本次活动在辅导员张一蔓的带领下,使新闻传播学院18级新生真正认识与了解校园贷的危害,为学生遭受校园贷打了一剂预防针。打击非法校园贷活动始终在行动,我们也要始终提高警惕保护自己。打击非法校园贷,从提高个人意识做起。